新华社六问房产税:"租来"的土地为何要交税?

发布时间:2011/3/3 10:30:02 浏览次数:242 来源:


 

    今年1月,备受瞩目的房产税改革试点在上海、重庆两地启动。房产税渐行渐近,关于房产税的一些争议也逐渐升温,并成为来京出席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议的话题。 

  “租户”交税是否合适? 

  按照我国法律,城市土地是国家的,城市居民严格来说都是“租户”。已经交了70年“租金”,再让“租户”交税是否合适?土地出让金会不会取消? 

  对于这个普遍存在的困惑,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解释说,土地出让金的性质是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即凭借所有者身份对使用权持有人收取的地租;而房地产税的性质是不动产保有环节上使用权持有人所必须缴纳的法定税负。 

  “一个是‘租’,一个是‘税’,‘租’与‘税’两者是可以合理匹配、并行不悖的,不存在所谓不可克服的‘法理障碍’和‘不能容忍的重复征收’问题。”贾康说。 

  启动试点是否合法? 

  学界的另一大争议是:1986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在国务院并未对这一条例做出修改的情况下,启动房产税改革试点是否合法?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认为,1986年的房产税暂行条例是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授权决定,由国务院颁布的。随着20多年的经济发展,房产已成为个人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需要房产税制度根据情况变化进一步改革完善。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经济学院教授郭松海建议,可由国务院在总结房产税征收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有关法律草案,把房产税纳入国家法律调整的范畴。 

  该对哪类房子征收? 

  上海、重庆房产税征收方案有很大差异。房产税到底应该对哪类房子征收呢? 

  “建议居民家庭第一套住房或一定人均标准以下的住房不被房产税覆盖。第二套房(改善房)部分,也可以试点先不全作覆盖。这样,普通老百姓中就可以有很大一部分人群与房产税无关,这比较符合中国国情。”贾康说。 

  能否抑制房价高涨? 

  对于众多无房者来说,他们最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房产税究竟能否发挥打击炒房、平抑房价的作用? 

  “作为一个税种,房产税难以改变中国今后几十年间城市化水平不断提升中的住房房价上扬趋势,但房产税一定有对冲房价上升、使过程较平稳、减少泡沫的效应。”贾康说。 

  能否终结“土地财政”? 

  随着房价的高涨,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一直被人们当作高房价的重要因素。开征房产税,能否让地方政府从“土地财政”脱身呢? 

  郭松海认为,开征房产税,将房地产流转环节的部分税负转移到保有环节,意义重大。房产税作为地方税,是地方政府重要而稳定的税源,其税收可用于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还可以像许多国家和地区一样将房产税用于与公众利益相关的教育、卫生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支出。 

  “目前我们还没法说‘终结’土地财政,但肯定有助于矫正土地财政制度的偏颇,为地方政府拓宽可持续财源。”贾康说。 

  何时会在全国推行? 

  这个税种要不要在全国推广?什么时候会推广? 

  “目前在全国推行房产税还面临诸多困难:第一,国内经济发展不一,划定统一免征面积等标准存在相当难度。第二,最终是否会转嫁给租房者或首次置业者等‘穷人’承担的问题需要认真研究。第三,征收房产税不利于中产阶层的形成。”全国政协委员杨海坤说。 

  郭松海认为,房产税改革要有一个路线图,给纳税人以科学的指引和较好预期。可确立好房产税的框架,先在一些大城市试点,探索和总结经验后,再逐步在大、中、小城市推开。“在全国开征房产税需要建立全国大中城市统一的房产权属档案体系,实现全国各大中城市联网,实现房管、税务、银行部门之间个人信息的共享,为开征房产税提供可靠依据。”郭松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