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通知:土地出让净收益可用来盖公租房

发布时间:2010/11/19 10:52:14 浏览次数:189 来源:


        记者16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三部门已于日前联合发文,进一步明确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问题,允许土地出让净收益等多渠道资金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三部门在通知中明确,从2010年起,各地在确保完成当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前提下,可将现行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不低于10%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统筹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包括购买、新建、改建、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贷款贴息,向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