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房地产价格同比上涨10.8%

发布时间:2010/8/23 15:24:21 浏览次数:1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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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邱静 通讯员 颜军)记者昨日从市物价部门获悉,7月份宜昌市房屋销售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10.8%。

  据了解,7月份宜昌市房屋销售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10.8%,其中新建房销售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13.6%,二手房销售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0.9%。新建房中,住宅类房屋销售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14.3%,其中普通住宅销售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14.3%,高档住宅销售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17.6%。非住宅类房屋销售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7.4%,其中商业营业用房销售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7.4%。

  房贷收紧“借名买房”悄然兴起

  专家:风险大 难维权 不可取

  本报讯(记者 向晨)“之前以女朋友的名义买了一套房,现在我们感情不和决定分手,但房子怎么处置却出现了分歧。”近日,市民郭先生正为自己“借名买房”却难收回的事苦恼不已。记者了解到,在房贷紧缩的情况下,为了以低门槛购得二套房,市场上悄悄出现了借用他人名义购房的现象。不过,顺道地产的置业专家表示,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是层出不穷,而且以他人名义买房产生纠纷往往无法维权。

  据了解,郭先生已经有了一套房子,买二套房时为了减少首付比例,加上女朋友的户口在宜昌,可以在当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便以女友倪某的名义买了房。后来,郭先生与女友的感情出现问题,两人决定分手,但因为这套房子是用女友的名义买的,产权在倪某名下,房子怎么处理两人出现了分歧。

  对此,顺道地产置业顾问黄先生分析说,因为房子产权证上是倪某的名字,从法律上说,该房产应该属于倪某;如果郭先生与倪某就买房没有书面约定,那他只能就自己出资部分向倪某主张权利。黄先生介绍说,借用他人名义买房,很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如果名义产权人反悔,而出资人不能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和支付购房款的事实,要想取得房屋产权或收回购房款都很困难;而且如果名义产权人对他人负有到期不能清偿的债务,房产很有可能被查封或拍卖,或者名义产权人发生意外,可能导致继承纠纷的产生,在这种情况下,出资人很难得到房产。

  “在房贷吃紧的情况下,中介都推荐购房者通过抵押贷款的方式购房,这种借用关系对买卖双方都是十分冒险的事情。”黄先生说,不动产的所有和转移均以不动产管理部门的登记为合法生效要件,建议出资人对所要购买的房产经过房管局登记,并过户到自己的名下后再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