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尤房权证2014字第02678-1号等
《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
兹有陈承包、黄明珠,房屋坐落于尤溪县城关镇埔西路梨树坪33号5幢3层304,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尤房权证2014字第02678-1、02678-2号。根据福建省尤溪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5)尤少民初字第64号及法院文书生效证明书,该房屋归原告黄明珠所有。原告无法提供尤房权证2014字第02678-1号《房屋所有权证》,依《房屋登记办法》第41条之规定,该《房屋所有权证》现予以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逾期我局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尤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