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9/21 21:22:16 浏览次数:3007 来源:
一、收件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3、房屋他项权证书(原件)
4、对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主债权尚未确定的承诺
5、变更证明(原件和经确认的复印件)
6、变更协议;其他抵押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的书面同意证明(原件)
二、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证
三、办事时限:10个工作日(单位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四、咨询电话:6323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