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抵押权变更登记

发布时间:2015/9/21 21:14:06 浏览次数:2892 来源:


一、收件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权证书)(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4、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5、主债权合同(原件)

6、抵押合同(原件)

7、预告登记证明(注:已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或抵押权预告转抵押权登记)

二、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证

三、办事时限:10个工作日(单位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四、咨询电话:6323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