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9/21 21:02:32 浏览次数:908 来源:
一、收件材料
1、登记申请书(非转移类);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
4、房屋倒塌的情况说明;
5、征收决定及房屋已被拆除的证明;
6、放弃所有权的承诺书;他项权利人(预告登记权利人)书面同意证明。
二、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
三、办事时限
国有土地房屋登记:30个工作日(单位承诺时限为15个工作日)
集体土地房屋登记:60个工作日(单位承诺时限为3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咨询电话:6308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