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尤房权证2012字第03472号等
《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
兹有郭日云、肖宝英,房屋坐落于尤溪县城关镇城东新村7号楼-101、-102、-103、101、102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尤房权证2012字第03474、03473、03472号。根据福建省尤溪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4)尤执行字第1055号及协助执行通知书(2014)尤执行字第1055号,该房屋归买受人陈斌所有。买受人无法提供尤房权证2012字第03474、03473、03472号《房屋所有权证》,依《房屋登记办法》第41条之规定,该《房屋所有权证》现予以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逾期我局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尤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