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

发布时间:2014/12/9 15:07:06 浏览次数:1088 来源:


一、收件材料

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其他类);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3、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

4、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的,还应当提供权利人同意更正的证明材料。

二、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证

三、办事时限

国有土地房屋登记:10个工作日(单位服务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集体土地房屋登记:10个工作日(单位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1、登记费: (非登记机构记载错误的更正登记)住房80元/件 、非 住 房550元/件

2、工本费: 10元/证(每增发一本)

3、印花税: 5元/证

五、咨询电话:6308019

事项名称: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

审批类型:承诺件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至第二十二条;

《房屋登记办法》;《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

办事程序(流程):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证

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其他类);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3、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

4、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的,还应当提供权利人同意更正的证明材料。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尤溪县房地产管理所

受理地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房地产管理所窗口

收费标准:住宅80/    非住宅550/

收费依据闽价[2008]180、闽价[2002]317

 

联系电话6308019(窗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