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记者从沈阳市房产局了解到,中国·沈阳2014年冬季房地产展示交易会将于11月14日至16日在沈阳国际展览中心举行。
据了解,针对本届房交会,沈阳市推出多项优惠政策。鼓励被征收居民购买商品住房,被征收居民自签订货币补偿协议之日起一年内购买一套商品住房的,对应缴契税部分享受全额补贴,超出部分享受其他优惠政策。
住房补贴方面(只限于参展楼盘)。对居民购买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的,给予每平方米30元补贴;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给予每平方米50元补贴;144平方米以上的,给予每平方米150元补贴。
贷款比例方面。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30%,贷款利率下浮。对已结清购房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享受首套房贷款优惠。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可申请购房贷款。
公积金方面。购房人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调至35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调至55万元。对首次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普通自住房的家庭,执行贷款购房首付比例20%的政策。男方年满45周岁,女方年满40周岁,连续缴存公积金3年(含3年)以上且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贷款年龄限制放宽至男65周岁、女60周岁。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实行家庭自住房情况申报制,由贷款人自行申报住房套数。公积金个人贷款缩短至8个工作日,存量住房和组合贷款缩短至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