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行业与建筑业或最早明年同时"营改增"

发布时间:2013/4/24 9:30:02 浏览次数:97 来源:


  4月22日,财政部消息称,为及时了解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执行情况,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决策参谋作用,财政部日前组织北京、天津、广东等12个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开展“营改增”试点政策执行情况专项调查。

  此次专项调查对象是试点地区财政、国税、地税、人民银行国库部门,以及试点企业。调查重点是试点政策运行情况,试点对地方经济、财政、企业产生的影响,试点的政策效应等。

  据介绍,调查将采取动态跟踪的方式进行,自2013年4月初开始,12月底结束。对试点方案确定的“1+6”行业,每个行业均要选取不少于10户典型企业确定为跟踪企业。

  另据报道,一位税务专家从国税总局得到的消息,房地产行业和建筑业可能会同时进入“营改增”的行列,具体实施时点最早可能于明年的一、二季度,两者适用的税率或定在11%,而建筑业以及房地产业原本的营业税分别为3%和5%。

  (据中财、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