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五条”厦门细则出台施行刚刚半个月,5名外地人被发现伪造纳税、社保证明材料骗购住房。厦门市国土房产局昨日正式发布消息,这5人及其家庭成员已被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在厦门购房。
5名购房者被发现违规
“国五条”厦门细则明确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厦门购房,必须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且不得通过补缴上述证明购买住房。
细则出台后,厦门市国土房产局立即开展了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对限购措施执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查处。
尽管政策十分严厉,但仍有人冒险造假,企图蒙混过关。记者了解到,在此次的专项整治中,厦门市国土房产局先后发现5名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伪造纳税、社保证明材料骗购住房。
伪造连续逐月缴纳记录
厦门市国土房产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被发现的5份材料涉嫌伪造社保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通过篡改纳税或者社保缴费的申报日期和入库日期,将一次性补缴记录伪造成逐月连续缴纳记录。
例如,李某花女士2013年3月8日补缴社保,入库时间为2013年3月8日,建账年月全部为2013年3月。为取得购房资格,李某花将社保证明中入库时间和建账年月篡改为从2012年4月至2013年3月连续缴纳。
陈某铁先生虽提供真实的完税证明,但却将申报明细中的入库时间进行篡改,原入库时间每条记录均为2013年3月29日,经篡改后变为2012年3月31日、2012年4月30日……2013年2月28日,伪造连续逐月缴纳的假象。
厦门市国土房产局交易登记中心在对购房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时,发现了这5份伪造证明材料,立即停止办理合同备案和房屋转移登记手续。目前,这5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姓名和相关资料已经被记录在信用档案,房产交易登记系统将其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在厦门购房。
个税社保证明都要复核
厦门市国土房产局表示,查处骗购行为,建立购房人信用档案制度是切实落实厦门市调控细则精神,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确保厦门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重要举措。
目前,房产交易登记部门已建立个税、社保证明信息复核机制,对每一宗一手房合同备案、二手房交易登记中涉及的个税、社保证明材料逐一核查。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一律退件,骗购的发现一宗查处一宗,确保限购政策落实到位。
厦门市国土房产局提醒,购房资格的审查,房企和经纪机构也需承担责任。购房人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应通过厦门市地税局网站在线查询栏目验证社保缴纳证明的真伪,核对缴纳时间。
购房人提供个税缴纳证明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除验证真伪外,还要比对入(退)库日期、收入申报日期、税款所属时期等信息,以确定缴纳时间。(作者 钱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