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版“国五条”细则规定了“二手房个税最新征收标准”,对能够核实房屋原值的,按照转让20%计征,不能核实原值的按交易总额的1.5%征收。转眼新政落地已有两周时间,记者在暗访多家中介门店发现,近期成交房源均按照交易总额的1.5%计征个税,以转让所得的20%为计税标准成交的房源基本为“零”。
二手房市场成交趋冷
记者来到市政服务中心的二手房交易大厅看到,前来办理过户手续的客户只有寥寥数十个,与细则颁布前的爆满相比,如今的交易大厅可谓“门可罗雀”。据网上数据统计,细则落地后至今二手房日均成交42套,与3月份日均约310套的成交量相比,下降幅度达86%。虽然距离政策出台已有十多天的时间,不过工作人员处理的还是以前网签的业务。“3月份政策出台前,累积了很多网签业务,现在基本上是处理这些工作,之前堆积如山的单子还没消化完,估计两周后才能轻松下来。”厦门地税分局管理科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
落实“20%个税”有难度
该名工作人员表示,落实20%差价个税最重要的就是落实房屋原值。
具体来看,房屋原值分为商品房、自住建房和经济适用房三种情况。如果是商品房,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即为房屋原值;如果是自建住房,实际发生的建造费用及建造和取得产权时实际交纳的相关税费;而对于经济适用房(含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来说,原值包括原购房人实际支付的房款价款及相关税费,以及按规定交纳的土地出让金。
除了上述这些最主要的费用之外,房屋原值还包括了该房屋购买时产生的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和公证费等费用。
房屋原值估算难落实
但事实上,房屋原值并非想象中那么容易核实。虽然在地税分局工作人员提供的材料上对不能提供完整准确房屋原值凭证的情况作了规定,但具体执行的条款仍然较为模糊。
而在现实交易中,许多客户确实已经很难找到当时买房的票据,甚至难以提供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这给房屋原值核实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一名正在办理手续的客户告诉记者。“比如装修费用的鉴定问题,我们有咨询过相关机构,但他们也没有一个明朗的答复,我们也不知道具体怎么操作。”
业内人士表示,当前,因权衡成交价和房屋原值之间“差额”的详细规定内容还未出台,落实“20%个税”有难度,对于如何执行20%的个税计征标准,只能等待更详细的规定出台后再做调整。(记者 徐雅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