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建委和地税局正式公布了调整后的北京市普通住房标准及优惠政策的新举措,进一步扩大了覆盖面,同时,新标准将于12月10日起实施。其新标准界定了三个满足条件和三类享有优惠措施,且任一类优惠措施须同时符合三个满足条件。
北京以大政方针为主旨,结合实情,制定出差异化的调控细则,也就是五年执行标准的限购令和年内稳中有降得房价控制目标,均属国内调控之最。西药式调控快速封堵了楼市,致使成交量屡屡下跌,影响到了土地出让,甚至迫击到了二手房市场,不折不扣把楼市逼进了下行通道。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前期执行的调控政策,与国家基本调控同基调,主要抑制非理性购房投资、投机需求上,而本次颁布的新标准,提高了普通住宅的标准,且落实了调控细则,为以往误伤的改善性需要新辟绿色通道,且还为其减轻了负担,展示出调控政策逐渐收窄副作用,向人性化趋近。
北京新标准可以理解为以往所有楼市调控政策综合的一个后续补丁文件,但在此节骨眼上出台,总感觉不合时宜,有为限购令松绑的嫌疑,是为了突击性增加财税?还是刺激萎靡的楼市?还是为误伤的改善性需要弥补过错?等等一连串的悬疑。年尾是楼市各项调控指标梳理总结的时间,也是效果监测总结和新目标制定的时段,新标准放在年后适时颁布更为合适。
细看北京的新标准,可见北京市住建委用心良苦,在每个区域价格界定的划分上,都用一个精准的数据作为临界点,同时在住宅小区的容积率上,平均交易价格上,都做了精准的规定,140平米的临界值,或将有不少于70%的购房家庭可以享优惠。有了类似于上海房价下降20%,须重新备案式的“限降令”的可疑之处,在市场经济和动态市场的环境下,如此精准的界定反而有了作秀和行政干预过猛怀疑。
还有针对三类征税优惠上,不仅流露出2008年救市时广东税收优惠政策的痕迹,而且与马鞍山市楼市税收优惠刺激楼市具有异曲同工之妙。也就是采用税收优惠,进行“以小博大”,刺激改善性住房,制造成交量,间接增加地方税收。所以说,北京普通住宅优惠面进一步扩大,就是曲线为限购令松绑的一种隐性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