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公积金贷款 向新就业者及中低收入家庭倾斜

发布时间:2011/12/6 9:30:01 浏览次数:163 来源:


       本报讯 无锡市《关于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的意见》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政策进一步向新就业人员、中低收入家庭倾斜。

  中低收入家庭,首次购买住房且所购住房在90平方米以下的,夫妻双方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但可贷额度计算不足50万元,该市现在起贷款额度最多可放宽至50万元。新就业人员,借款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所缴存的新职工住房补贴可与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据介绍,由于新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的年限较短,两项合并计算对其更为有利。 (浦敏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