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予平潭综合实验区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优惠的政策
本报讯(记者谢丹)昨日记者从省第九次党代会上获悉,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同意平潭实施全岛放开,在通关模式、财税支持、投资准入、金融保险、土地配套、对台合作等方面赋予平潭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优惠的政策。
据悉,平潭综合实验区的总体建设规划方案由两岸设计机构共同参与编制,规划赋予平潭更优惠的政策。
根据《总体规划》,实验区发展定位是两岸交流合作先行先试的示范区、海峡西岸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先行区、海峡西岸生态宜居的新兴海岛城市。